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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政新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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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启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 |
(本报讯)为贯彻落实《市政总公司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实施方案》,公司党委近日召开领导班子会议,认真学习文件,精心部署实施方案。成立了由党委书记、董事长刘振启,总经理宋德聪任组长的领导小组,结合公司实际,制订出《公司治理商业贿赂实施方案》,下发到机关各部室和项目部,启动了公司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。
那么,什么是商业贿赂呢?所谓商业贿赂是以获取商业交易机会为目的,在交易之外以回扣促消费、宣传费、劳务费、报销各种费用,提供境内外旅游等各种名义直接或间接给付和收受现金、实物和其他利益的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。其行为的主体是经营者或受经营者指使的人,行为的目的是争取市场交易机会,有私下暗中给予他人财务和其他好处的行为,且达到一定数额,行为由行贿与受贿两方面构成。
商业贿赂对我国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危害十分严重,可以从六个方面看:
1、商业贿赂从根本上背离了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要求,破坏了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,它已经成为企业运行的“潜规则”。
2、商业贿赂阻碍了市场机制的有效运行破坏了市场资源的合理配置,为假冒伪劣商品生产销售活动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肥沃的土壤,损害了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。
3、商业贿赂加大了交易成本,增加了消费者的负担,造成社会财物的巨大浪费,建筑业每年的经营费用约占经营额的2%至3%,正常的费用范围仅仅在0.3%~0.5%之间。
4、商业贿赂已成为滋生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的温床。在商业贿赂成为“潜规则”后,越来越多的经营者为了在竞争中获胜,不惜以重金腐蚀、收买商业活动相关单位人员。(其中包括国家工作人员)。
5、商业贿赂损害国内投资环境,降低了我国对外投资的吸引力。
6、商业贿赂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,诱发了社会的仇富、仇官心理,对一个国家民族文化的破坏是无法估量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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